丹徒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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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发展局以《关于**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徒经发〔2026〕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

2.1.2建设规模:**村庄污水管线约21.53公里。管径为DN100-DN300;**污水处理设施9套,配套**检查井347座,接户井1095座。本项目涉及17个自然村,收集生活污水量约3.25万吨/年(89.01吨/天)。

2.1.3合同估算价:976.0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7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8月1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2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4)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主要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全过程。主要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2.采购、施工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等;3.二年运维服务期;4.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2.3****政府采购工程: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应同时满足本公告第3.9或3.10项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项目投资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项目投资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受监造价在45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6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6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6月1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自2026年3月1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7)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4)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10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2)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1提供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如申请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的(结果按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标书代写

第一阶段:先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不少于方案设计文件分值的60%,即方案设计文件得分≥21分)的投标人中,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为评标基准价。(具****公证处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标书代写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1.2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技术方案因地制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0-1分)

2.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节点方案。(0-1分)

3. 主要排水干线、次干线平面、纵断面设计、工程量表达完整合理。(0-8分)

4.设计原则。(0-0.5分)

5.设计依据。(0-0.5分)

6.各主要工程设计方案。(0-4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要求。(0-3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0-1分)

5.经济分析(5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0-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0-1分)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注: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为评标基准价。(具****公证处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标书代写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3.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施工**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1分)

5.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6.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如发生扣分情况,则在“总体概述”评审因素中扣除,如扣除分值超出“总体概述”分值,则继续在“施工管理方案”分值中扣除,以此类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

1.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电气专业人员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造价专业人员1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1.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3.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2.4(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设计业绩得0.8分。(需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得0.7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说明:此评审因素限评1个业绩,按最高分计取;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是同一业绩,同一业绩不予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设计业绩得1.6分。(需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含有污水管网)或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得1.4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说明:①此评审因素限评1个业绩,按最高分计取;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能是同一业绩,同一业绩不予加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5日0时0分至2026年6月9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cn。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标人公布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8.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

(1)选择电汇形式提交的:

a.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89。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b.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信息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c.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d.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选择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提交的:

选择采用保险、保函、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号)。

8.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8.4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务必检查信息库扫描件链接正常打开和显示,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8.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7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8投标人根据《关于启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要求,及时于省统一主体库录入相关材料,避免影响招投标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夏烈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0****2806 电话:186****3187

传真:/ 项目负责人:周工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11-****1939

10.3异议渠道

**** ****

电话:180****2806 电话:186****318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4
招标公告
丹徒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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