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6〕34号等要求文件,将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战略专项资金387万元,用于我县实施水稻合理密植,推广宜机化,抗倒伏、病虫抗性较好的高产优质良种和合理密植、“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密植机械装备等。
项目绩效目标为在全县实施水稻合理密植面积2.58万亩,范围内水稻栽插平均密度不低于16000穴/亩,或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实施范围内当季水稻比实施范围外单产提升5%。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种植大户或单位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各镇(场)辖区内种植户或企业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要具备种植水稻或参与相关项目的经验或资质;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
(三)申******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当年当季同一田块,不得与中央财政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及其他相同内容的项目实施田块重复。(如:2026年同一田块,早造申报了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晚造可申报合理密植项目,但申报后不能再重复申报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或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种植水稻规模生产主体,各镇(场)组织动员辖区内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村自愿申报,汇总后上报镇(场)审核。
(二)申报材料。申报表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等基本信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行审核,评审,并将确定的申报单位予以公示。
(三)申报时间。申报种植主体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等书面材料申报完毕。
联系/邮寄地址:**省**市**县红城大道西****5楼种植业股(联系人:卓晖山,联系电话:0660-****058)
附件:2026年**县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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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