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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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张经审字〔2025〕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经开区智慧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已建成的51处停车场进行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建设,改造车位共计1345个,安装106台充电箱变、1172台充电桩、全新储能电池,配套安装定制充电平台、照明、监控、消防设施等;实施T接点至箱变架空线路、箱变至充电桩间的电缆工程。2.1.3建设地点:******开发区。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7月10日,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6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2.1.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业主所需的全部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1)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2)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许可等级:三级及以上)。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标书代写
3.1.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④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⑤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⑥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标书代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9:00:00至2026-06-11 17: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cn/zbtbfwpt/index)、**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进行“盲评”。7.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向****、****提出。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地址:****开发区**西大街12号九鼎写字楼1号楼423室,联系人:苏英凤,联系电话:0313-****088;****,地址:**市高新区****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联系人:于伟强,联系电话:181****991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改革局

电话:0313-****619

电子邮箱:****@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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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开发区**西大街12号九鼎写字楼1号楼423室 地址: **市**区跃进路3号**商务大厦12****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苏英凤 项目负责人: 于伟强
电话: 0313-****088 项目负责人电话: 181****99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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