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中电建青龙70MW风力发电项目
(二期)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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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中电建青龙7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核准的请示》及你单位编制的《中电建青龙7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二期)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发改委《关于下达**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3〕859号,中电建青龙30MW风力发电项目)、《关于2024年第一批****储备库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385号,中电建青龙150MW风力发电项目)、《关于同意中电建青龙风力发电项目合并实施的复函》(冀发改函〔2025〕331号,同意将“中电建青龙30MW风力发电项目”、“中电建青龙150MW风力发电项目”合并为“中电建青龙7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实施,投资主体调整为“****”,建设地点调整为“**县**山乡、三星口乡、龙王庙镇、安子岭乡”)、青龙满族****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2026XS****617号)、青龙满族****服务局《关于中电建青龙7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青数政稳评〔2026〕4号,低风险)等文件,为支持项目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中电建青龙7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单位为聚能(青龙满族自****公司。
二、项目地点:**县**山乡、三星口乡、龙王庙镇、安子岭乡。(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风力发电场一座,总装机
容量70MW,安装8台6.25MW、2台6.7MW和1台6.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80001.03MW﹒h;4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路径长度22.87km;不建升压站,集电线路接入中电建青龙70MW风力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共用);按照20%、2小时配置14MW/28MWh储能装置。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189.39万元,****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可作为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依据,但本项目不得开工(允许****发改委具体管理要求执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需要延期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审批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