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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2026年**区光坡镇****工厂化养殖项目(二标)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光政函〔2026〕21号)及有关材料,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光坡镇水产养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原则同意建设2026年**区光坡镇****工厂化养殖项目(二标)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区光坡镇栏冲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2栋钢化膜养殖棚,面积为7136平方米;4个高位池,面积为6976平方米;1栋管理用房,面积为190平方米;1座机房,面积为33平方米;配额建设标粗池4个,水池1座,水闸门3座及道路、场地硬化和室外水电设施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4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4万元,基本预备费13.5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及后续下达**区的2026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11个月。
六、项目的勘察、监理、施工、设计等金额未达规定标准,不需进行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水域滩涂养殖证(桂**区府(海)养证[2024]第00001号)、(桂**区府(海)养证[2024]第00002号)。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4月27日
招标范围
招标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勘察、监理、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6 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