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发改委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医院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生成日期 | 2026年05月28日 | 公开日期 | 2026年05月28日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 信息有效性 | 所属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 | |
日期:2026-05-28 15:38
**泰利能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医院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关于****医院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委员会**分局《关于****医院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经研究,****公司实施****医院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医院新院院区内(翠柳大街与良园二路交汇处)。二、主要建设内容:安装地源热泵机组3台、空气源热泵机组(低温型)8台、空气源热泵机组(热回收型)4台、风冷(自然)冷却机组2台、CO2热泵机组2台、低氮冷凝真空燃气热水锅炉2台、燃气热管蒸汽机3台、板式换热器2台、200米深双U型地埋管换热孔446个、配套循环泵及定压补水全自动软水系统、配套配电及控制系统。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981.4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四、该项目全部为设备购置安装,如涉及**、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需办理相关手续。五、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水务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如需延期,须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仅限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未申请延期、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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