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单元 | 海康威视 | DS-D4115CA-YSY | 平方米 | 11 | 否 | 是 | 是 | 11.34平方米 LED像素点间距≤1.538mm;像素密度≥422500点/㎡显示屏幕峰值亮度≥600cd/㎡,峰值功耗≤420W/㎡ ,平均功耗≤140W/㎡★支持信源接入状态显示,可通过物理按键、客户端、遥控器、设备自带Web 浏览器进行信源切换。(提供首页具有CNAS及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支持通过 Web 浏览器查看 LED 整墙的概览信息和 LED 屏连线状态;支持查看行列网格展示屏幕接收卡规模,在Web 端鼠标移到网格上时,可展示该网格所属网口的所有接收卡单元并高亮展示,可展示网线连线顺序、网口号、工作状态。(提供首页具有CNAS及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支持从客户端、设备自带 Web 浏览器查看绑定的接收卡序号、接收卡型号、接收卡软件版本、网口 link 状态、接收卡电压、接收卡温度。(提供首页具有CNAS及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视网膜蓝光危害:符合 GB/T 20145-2006 标准要求,对样品发光器件(灯珠)蓝色光的波长进行测试。为保证产品屏幕光看起来柔和不刺眼,产品需要具备蓝光护眼多重过渡保护系统显示屏调到蓝光最亮状态下测试,蓝光危害加权辐亮度值(LB)应优于国标限量值≤100W﹒m-2﹒sr-1,并在2.8h内不造成对视网膜蓝光伤害(LB),蓝光视网膜危害应属无危害类。(提供首页具有CNAS及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依据 GB/T 20145-2006标准进行光生物安全评估检测,应属无危害类;光生物安全检测无危害类限值:30000s 曝辐中不造成光化学紫外危害(ES),并在1000s内不造成近紫外危害(EUVA),并在 10s内不造成对视网膜热危害 (LR),且在 1000s 内不造成对眼睛的红外辐射危害(EIR)依据“ SJ/T11590-2016”标准从显示屏正面分别观察高速行驶中的汽车车牌、奔跑中的运动员面容,图像清晰无拖影、能识别车牌号及运动员面部特征。符合评价优(5分)依据“ SJ/T11590-2016”标准观察显示屏正面及侧面人的肤色、蓝天、**、**,绿草地各种图案无偏色。符合评价优(5分)依据“ SJ/T11590-2016”标准从正面及侧面分别观察亮度及色度,无马赛克现象、无灰尘效应。符合评价优(5分)LED制****实验室检测能力,具备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GB/T 20145-2006标准的测试能力。在同一局域网段/级联模式下,支持通过LED客户端发现该网络下的所有在线设备,并能展示设备ip、端口、网关、型号、序列号、软件版本号等信息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