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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备案号为****)。因原预算清单内容有误,现作如下补充修改: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工程造价:****0423元”,更改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3791元”。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9327 元;(招标控制价× 90 %) √2.招标控制价: ****0423 元; 暂列金额人民币: 879466.5 元,暂估价人民币: / 元。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 10 %(招标控制价× 90 %) |
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0359 元;(招标控制价× 90 %) √2.招标控制价: ****3791 元; 暂列金额人民币: 879466.5 元,暂估价人民币: / 元。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 10 %(招标控制价× 90 %) |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26年06月17日14时30分”更改为:“2026年06月22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4、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由“2026年06月17日14:00:00-14:30:00”更改为:“2026年06月22日14:00:00-14:30:00”。
5、原预算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作废,以此补充文件发布相关文件为准,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附件区提供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作无效标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2号补充文件执行。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