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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县道梅书线(梅林镇至书洋镇)改建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1日组织开展**县县道梅书线(梅林镇至书洋镇)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本次对验收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