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四川-泸州-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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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4 13: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4日我局对艾棣维欣(四****公司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联 系 人:赵刚

电 话:0830-****050

地 址:**玉蟾街道金象路109****中心3楼****服务区11-12号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艾棣维欣(四****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502MAK5DE3L8X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俞庆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建函〔2026〕1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

关于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艾棣维欣(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艾棣维欣(四****公司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租用位于**玉蟾街道**大道西段359号4幢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为10155.04m2,一期投资金额3500万,建设一条可溶性微针药物生产线,建成后可生产可溶性微针药物贴片600万贴/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

****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604-510521-04-01-797007】FGQB-0402号)。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为洁净车间,配备新风系统1套,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质检车间分析检测过程均在生物安全柜和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风机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废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质检器皿清洗废水(第四次)、生产设备清****处理站处理后,近期转运至有处****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管网。纯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和冷凝水全部回用作绿化用水,不能回用****处理站处理。****园区原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加强管理及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产生的废离型膜、废模具、一般包装材料、废包装袋、****回收站。纯水机滤芯、废树脂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企业回收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不合格产品委托回收单位处理。废培养基灭活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质检废液、废抹布、沾有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质检器皿清洗废水(前三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清掏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危废贮存点、废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质检车间等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八)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进行排污许可申请。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生态****执法大队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许可决**期

2026/6/4

有效期自

2026/6/4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509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400MB****512Y

备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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