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027年**市轨道交通7号线西延**段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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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2026年—2027年**市轨道交通7号线西延**段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市轨道交通7号线西延**段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01-2026-01
2.2 项目地点:**省**市
2.3 实施地点:**市轨道交通7号线西延**段(美的大道****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及出入口、设备区、轨行区等)、风亭、疏散通道、冷却塔、区间风亭、主变电所、益丰停车场用地红线范围及地面地下建构筑物、附属设备设施,地铁列车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场所。
2.4 项目内容:中标人需向实施地点提供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洁服务、专项保洁服务、除“四害”、白蚁防治、化粪池清掏、生活水箱清洗、正线隧道清洗、道床水沟清理、沟渠排水管道疏通、排水检查井清淤、司机公寓管理、垃圾清运、环境消杀、驱蛇、绿化养护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依服务期限顺延)。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14日。
2.6 承包方式:
2.6.1 本项目实行单价包干形式。
2.7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94,000.00元(含税)(其中:车站保洁服务单项控制价:1.98元/㎡/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 【法人资格】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4 【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的保洁服务项目业绩。
注:完成过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者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
②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③业主单位出具的该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考察时间以完工证明材料载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④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⑤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1“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2“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自行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标书代写
6.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4日17时30分起至2026年6月11日17时30分止。
6.2本项目采用 线上 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在“**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招标公告分类“国企采购”中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首次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可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①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注册,填写省入库基础信息;
②切换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首页,从交易系统菜单跳转登录至**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
③同步引用省入库基础信息并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其他投标信息。
6.3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新平台)操作手册(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fwzn/detail?id=179********27822081)”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1581。
6.4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7.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标书代写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8.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25日8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6月2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8.1.2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8.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交易中心 1 层开标7室(**市**区乐从镇岭南大道 2 ****中心 D 座 1 楼)。标书代写
8.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om/)以及**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网站发布的为准。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招标人:****
地址:**省**市禅**魁奇二路**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榕、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联系人:柯忠德、周幸怡、王泽遥
联系电话:0757-****1780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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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