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前锋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区级统采通信及救援装备(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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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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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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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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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区级统采通信及救援装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在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恒****公司的质疑函,质疑**万众****公司相关产品不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虚假响应谋取成交(中标),要求进行核查。经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中标)供应商**万众****公司和质疑人**恒****公司进行了文件说明,并查阅了项目评审档案,认为部分质疑内容成立,影响成交(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6条第二款之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决定从合格的成交(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确定****为新的成交(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万众****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333,000.00元 ,更正为: 395,001.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二)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66,400.00元,更正为:316,000.8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0.59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弘前大道888号

联系方式:181****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红苹路209号201室

联系方式:175****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75****6333

****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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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4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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