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4
一、项目背景
依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10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要求,**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各类高层建筑日益增多致使探测环境改变,已严重影响**市气象预报、预测、预警的准确性。为保证**市气象预报、预测、预警的准确性,提高气象服务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等领域的作用,拟将**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至孙家湾镇李家山村及观前村交界位置并开展本次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工作。
本次论证地块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第九条规定的“对未编制或正在编制详细规划区域内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市县自然**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管控要求提出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论证方案,作为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政府批准后,作为核发规划条件、办理用地及工程审批的法定依据。”
二、地块范围
规划论证地块位于**市孙家湾镇李家山村,处于北纬27°35′08″,东经113°31′49″,最高点海拔83.9米。地块面积为20096平方米(约30亩)。
三、论证内容
本次论证通过系统分析地块现状条件、上位规划要求、行业发展需求及建设可行性,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避让、工程地质条件、交通运输及基础设施配套及规划指标合理性、环境影响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表明,地块用地性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选址科学合理,总体具备开发建设可行性。
四、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
规划条件:容积率≤0.8,建筑高度≤24米(备注:针对主体建筑限高,不包括特殊设备高度),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
其他规划条件:建筑间距、离界、退让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执行;交通出入口位置:依据地块西侧现状道路合理设置;消防要求:须满足消防有关要求;城市设计要求:采用现代风格,建筑外墙用材及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它相关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执行。
编制单位:****设计院。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7月3日,共30日。
意见反馈: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该规划编制草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寄:“**市阳三******局B306室”(请注明“规划公示”),联系电话:0731-****0298。
附图1: 项目区位图
附图2: 项目红线与**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示意图(局部)
附图3:实施层面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