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4
为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市茶山镇、明月镇、石亭镇、均楚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电,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现开展本次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工作。
本次论证地块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属《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第九条规定的“对未编制或正在编制详细规划区域内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市县自然**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管控要求提出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论证方案,作为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政府批准后,作为核发规划条件、办理用地及工程审批的法定依据。”
二、地块范围
本次论证项目位于**市西**,包含21个地****居委会、天华村、****林场,均楚镇周坊村、**村。
地块总用地面积8929平方米(0.8929公顷),其中:1-20号地块用地面积均为209平方米,21号地块用地面积为4749平方米。
三、论证内容
本次论证通过系统分析地块现状条件、上位规划要求、产业发展需求及建设可行性,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避让、工程地质条件、交通运输及基础设施配套及规划指标合理性、环境影响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表明,地块用地性质符合区域产业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布局科学合理,总体具备开发建设可行性。
四、规划条件
(1)1-20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1001)。
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建筑限高为风力发电项目配套设施,实际风力发电大风扇装配的叶片高度为100-180米。
其它规划条件:建筑间距、离界、退让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执行;交通出入口位置:依据现状道路合理设定;消防要求:须满足消防有关要求;城市设计要求:采用现代风格,建筑外墙用材及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它相关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执行。
(2)21号地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1001)。
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建筑高度≤24米。
其它规划条件:停车位配建标准为0.2个/100㎡建筑面积;建筑间距、离界、退让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执行;交通出入口位置依据现状道路合理设定;消防要求:须满足消防有关要求;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点、工程管线等公共及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设计要求采用现代风格,建筑外墙用材及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它相关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执行。
编制单位:****设计院。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7月3日,共30日。
意见反馈: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该规划编制草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寄:“**市阳三******局B306室”(请注明“规划公示”),联系电话:0731-****0298。
附图1:项目区位图
附图3:1-20号地块图则
附图4:21号地块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