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明确经开区各部门(分局)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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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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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州集团,**街道,****分局)、征搬办、政务中心、****大队,****集团:

按照《****办公厅关于明确省直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川办函〔2025〕58 号)、《****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雅办函〔2026〕12号)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并完善经开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体制,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分局)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发统局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经商科局、规建局、安全社事局、住建分局、自规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原则上由该项目主体部分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监督。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新增行业领域尚未作出分工的,原则上应根据工程分类,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经开区有关部门就新增行业领域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协商一致后,由发统局、行****管委会审定;未能协商一致的,由发统局按照“一事一议”****管委会协调解决。

四、经开区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加快数字化、智慧化进程。要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的协同联动,依法打击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出借营业执照、虚假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行政违法案件;**机关要依法查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招标投标犯罪行为,严惩操纵招标投标市场的犯罪团伙。

附件:****分局)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

2026年6月4日

附件

****分局)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序号

部 门

监 管 范 围

监 管 程 序

监 管 方 式

1

发统局

指导、协调经开区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移送违法线索。

2

发统局

(能源)

指导、督促经开区油气、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政策;

负责经开区油气、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移送违法线索。

3

经商科局

指导、督促经开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政策;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经开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移送违法线索。

4

自规分局

指导、督促经开区自然**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政策;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经开区自然**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

规建局

住建分局

指导、督促经开区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医疗废物、危险废弃物及污水污泥处理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政策;

牵头经开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经开区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工程、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医疗废物、危险废弃物及污水污泥处理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

规建局

指导、督促经开区公路水运和山地轨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政策;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经开区公路水运和山地轨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移送违法线索。

7

安全社事局

指导、督促经开区农业工程建设领域,煤矿建设项目,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按需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政策;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经开区农业工程建设领域,煤矿建设项目,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 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移送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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