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站:
你站《关于申请**县上姚溪2025年度市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的函》(永水保〔2026〕3号)收悉。我局委托泉****服务中心对该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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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一)建设地点:上姚溪小流域,涉及**县下洋镇。
(二)建设任务与主要内容: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 196.55hm2,生态水系建设1.7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管护178.0hm2,补植9.8hm2;坡耕地治理(反坡梯田整修)8.75hm2,配套建设机耕路560m,排水沟1226m,蓄水池3口、沉砂池(消力池)6口;建设生态水系1730m,其中**生态护岸385m,清淤清障1730m。
(三)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203.33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4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3.33万元。总投**含封禁管护6.30万元,补植18.35万元,坡耕地治理31.06万元,生态水系118.2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站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项目自验和初验等工作。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请你站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设计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水利局
202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