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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以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批准,现对批准结果进行公示。
一、建设单位(个人):张继永
二、项目名称:**县博南镇张继永自建房
三、许可证号:建字第**县****00012号
四、建设地点:****社区车站二组
五、许可日期:2026年6月3日
六、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20.40平方米;建筑面积302.96平方米
通讯地址:**县博南镇龙兴路51号
联系电话:0872-****326
邮编:672600
****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