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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2MA6Q3QAU8X | 建设单位法人:邹志广 |
| 王天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大庄镇柏子村 |
| 晶科**大庄18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79-E4879-其他电力工程施工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1.792630,101.857370 纬度: 24.678880,24.78940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30 |
| 楚环许准〔2024〕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6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2MA6Q3QAU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协同****公司 |
| ****2300MA6P29EG6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363372Y | 竣工时间:2025-01-13 |
| 2025-01-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27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起于晶科**大庄220kV升压站,止于干海资一期复合光伏220kV升压站,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17.403km,全线共**铁塔36基(直线塔19基,耐张塔17基,耐张比例47%)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起于晶科**大庄220kV升压站,止于干海资一期复合光伏220kV升压站,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17.403km,全线共**铁塔36基(直线塔19基,耐张塔17基,耐张比例47%)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送出线路工程,不涉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送出线路工程,不涉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措施:施工期场地洒水以及防尘布遮盖等。2.水环境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临时截排沟、临时沉淀池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房屋的化粪池。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等。4.固废处置及利用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废弃材料回收清运等,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5.生态环境措施:塔基区及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措施。6.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物料采用篷布覆盖、遮挡;陡坡塔基设置的浆砌石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塔基安全警示牌、电力设施保护标识牌;塔基施工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7.电磁辐射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导线距地高度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220kV 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6.5m,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7.5m,交通困难区对地面最小距离5.5m的要求进行架设。8.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培训等,敏感区警示标识牌费用等。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环境措施: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2)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牵张场地实施生态恢复。3)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4)严格按规范修剪线下树木,严禁过度砍伐和乱砍滥伐。2.声环境保护措施:1)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3)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4)定期巡检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河流附近甚至向水域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1)线路周边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2)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3)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注意检查导线表面光滑程度,以减少导线表面的尖端放电,从而减少工频电场和电磁噪声的影响。4)架空输电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5)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6)确保本工程输电线路导线离地距离满足环评要求的对地高度。7)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版)规定,22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m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为电力设施保护区,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8)线路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9)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措施:施工期场地洒水以及防尘布遮盖等。2.水环境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临时截排沟、临时沉淀池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房屋的化粪池。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等。4.固废处置及利用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废弃材料回收清运等,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5.生态环境措施:塔基区及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排水沟等措施。6.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物料采用篷布覆盖、遮挡;陡坡塔基设置护坡、排水沟;塔基安全警示牌、电力设施保护标识牌;塔基施工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7.电磁辐射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导线距地高度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220kV 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6.5m,居民区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7.5m,交通困难区对地面最小距离5.5m的要求进行架设。8.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环境保护、电磁环境及环境法律知识培训等,敏感区警示标识牌费用等。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环境措施:1)对施工人员及设备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2)按设计要求完善水保措施,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严格按规范修剪线下树木。2.声环境保护措施:1)线路设备采购时,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2)定期巡查,确保线路沿线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严禁在河流附近甚至向水域随意丢弃废弃物。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目前还未产生废旧绝缘子串、电气设备。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1)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已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2)线路设备采购时,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3)架空输电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已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 4)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管理与维护,确保线路导线离地距离满足对地高度,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保护区内不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烧窑、烧荒,不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5)线路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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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并回收利用。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分类集中堆放,并回收利用。 3)塔基施工剥离的表土收集后部分就近用于垫路,其余部分运至建设单位原有的临时表土堆场堆存,开挖的土石方就地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回填、平整。 4)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
| 1 |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牵张场地实施生态恢复。 3)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4)严格按规范修剪线下树木,严禁过度砍伐和乱砍滥伐。 | 1)对施工人员及设备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 2)按设计要求完善水保措施,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严格按规范修剪线下树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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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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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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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工程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选择当地的常见生态从种,如**松等进行植被恢复。对塔基占地沿线坡度较缓的地带实施补种栽培,促进植被恢复。对较陡的边坡可考虑采用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同时,按照要求完善林地手续,严格按照签订的补偿协议缴纳补偿费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除施工必要的砍伐外,不进行砍伐。开挖的土石方就地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回填、平整。尽可能的利用已有道路,已完善林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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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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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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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