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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4MAD014LQ34 | 建设单位法人:甄洪滨 |
| 冯建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开发区 |
| 天****科技园高新三路116号 |
| 先进陶瓷玻璃基板研究和制造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2-C3982-电子电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开发区 天****科技园高新三路116号 |
| 经度:117.491460 纬度: 39.121490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5 |
| 津高新审建审〔2025〕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14MAD014LQ34001W |
| 2025-03-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4MAD014LQ3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14MAD014LQ34 | 验收监测单位:众诚(**)环境****公司 |
| ****0111MA074W0E78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2025-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1 |
| 2026-04-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ti-cert.com/new/44191.html |
| ****拟投资6000万元,租赁位于******科技园高新三路116号2号现有厂房建设先进陶瓷玻璃基板研究和制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6000万元,租赁位于******科技园高新三路116号2号现有厂房建设先进陶瓷玻璃基板研究和制造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0万平方米/年的玻璃/陶瓷基板覆铜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20万平方米/年的玻璃/陶瓷基板覆铜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购置玻璃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激光设备、PVD镀铜机、真空退火炉等设备,进行玻璃基电子基板、陶瓷基电子基板的加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购置玻璃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激光设备、PVD镀铜机、真空退火炉等设备,进行玻璃基电子基板、陶瓷基电子基板的加工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电镀工序、除污工序、活化(含预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氢氧化钠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应限值要求。 (二)清洗废水经反渗透系统过滤后,**回用于生产,浓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中和”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口石油类、BOD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pH、SS、COD、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总铜、总有机碳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限值要求。 (三)生产设备、室外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玻璃、废铜、废包装、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清洗废液、废碱液、废酸液、电镀废液、喷淋塔废水、废钢化剂、废滤材、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滤材、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电镀工序、除污工序、活化(含预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氢氧化钠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应限值要求。 (二)清洗废水经反渗透系统过滤后,**回用于生产,浓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中和”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浓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口石油类、BOD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pH、SS、COD、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总铜、总有机碳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限值要求。 (三)生产设备、室外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玻璃、废铜、废包装、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清洗废液、废碱液、废酸液、电镀废液、喷淋塔废水、废钢化剂、废滤材、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滤材、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已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排气筒由环评阶段21m加高到22m,其他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以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确认意见为准。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依据报告表及排污许可相关技术指**规范科学的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并将相关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该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4.《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以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确认意见为准。 已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办理排污登记。 已依据报告表及排污许可相关技术指**规范科学的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并将相关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建设过程中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该建设项目竣工后,已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建设单位已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4.《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3922 | 0 | 0 | 0 | 1.392 | 1.392 | |
| 0 | 2.127 | 0 | 0 | 0 | 2.127 | 2.127 | |
| 0 | 0.05 | 0 | 0 | 0 | 0.05 | 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絮凝沉淀+中和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 絮凝沉淀+中和 |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铜、总有机碳 |
| 1 | 氢氧化钠喷淋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氢氧化钠喷淋塔 | 硫酸雾、氯化氢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四侧厂界 |
| 1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玻璃、废铜、废包装、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清洗废液、废碱液、废酸液、电镀废液、喷淋塔废水、废钢化剂、废滤材、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滤材、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玻璃、废铜、废包装、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清洗废液、废碱液、废酸液、电镀废液、喷淋塔废水、废钢化剂、废滤材、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滤材、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 1 | 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已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已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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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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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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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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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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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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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