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西禹高速高陵出入口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广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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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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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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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合同编号:HT-**区-2026-00056
二、合同名称:西禹高速**出入口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广告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西禹高速**出入口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广告投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东环城路

联系方式:029****2038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鹿苑街道

联系方式:135****56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禹高速**出入口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广告投放 1(项) ¥298,000.00 ¥298,000.00 1、供应商应通过投放媒体提供的官方渠道完成广告投放,如需使用第三方渠道的,须提供相应媒体平台官方出具的合法性证明。 每阶段投放的起始日期、投放内容及投放数量均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即时调配。 3、为投放设计的软文、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须经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4.供应商应确保广告设计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素材不涉及版权纠纷。 5、投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宣传素材,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6、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设计质量在双方沟通修改后仍不能令采购人满意; (2)投放渠道协调不力,导致投放工作未能按时进行; (3)未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活动内容完成投放; (4)未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媒体平台完成投放; (5)投放数量或持续时间未达到采购人要求; (6)未能提供有效的播出证明。 7、团队人员配备 1、具备丰富的媒体投放经验,熟悉各类媒体平台的投放规则和技巧。 2、拥有专业的媒体策划、媒介采购、数据分析等能力。 3、熟悉城市形象广告宣传的特点和需求,能够制定有效的媒体投放策略。

合同金额: 2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

履约地点:**市**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高速广告.pdf

****

2026年06月04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4
合同公告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西禹高速高陵出入口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广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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