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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结果信息 | ||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关键词:||
| 2023年1月审批重点项目 |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1 | ****医院 | 123********43078XT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 芜环行审〔2023〕1号 | 《****医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项目位于**市**大道与福远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5333m2,总建筑面积157272.45m2,建设门诊部、****中心、医技楼、住院部、行政科研教学楼、后勤保障楼、感染楼、高压氧舱、地下室、发热门诊等设施,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和医疗设备购置。规划设置总床位800张,建成后日门诊数量约为3000人。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其周边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锅炉、蒸汽发生器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需满足《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要求;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感染区的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感染区的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及医护废水经化粪池+预消毒+脱氯池处理,非感染区的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医护及陪护废水、保洁废水、体检人员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行政办公人员生活污水及冷却****医院自建污水站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标准中未****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营运期东、西、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其中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10 |
| 2 | **中****公司 | ****0203MA8P796Q8Q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承)〔2023〕4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中****公司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及铝箱体研发、生产、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发改委批准备案(项目代码:2209-340203-04-01-161431)。建设单位拟投资110000万元,于弋****开发区琅山路19号建设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及铝箱体研发、生产、销售。项目一期建设20万套液冷板产线和15万套电池包壳体生产线;二期进行扩产扩能,扩建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及铝箱体产线,达产后预计形成年产30万套规模。本环评仅对一期、二期项目进行评价,三期项目另行评价。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单位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 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6 |
| 3 | ****公司 | 913********036887Q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2023〕7号 | 《****公司注射用醋酸戈舍瑞林缓释微球、黄体酮注射液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209-340203-04-02-815408)收悉。项目位于******开发区长**路152号。建设内容为:设置生产线及配套公用工程等。结合初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配料、筛分、粉碎等环节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高效过滤器+两级活性炭+排气筒排放;结晶、固化环节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两级活性炭+排气筒排放。使用低氮燃烧器。配料、筛分、粉碎、结晶和固化等环节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5-2021)相关标准;锅炉废气中烟尘、SO2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5-2021)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食堂油烟经净化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5-2021)相关排放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急性毒性排放限值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外排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有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包装、废**瓶、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树脂和污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不合格品、废高效过滤器、废过滤膜、药尘、粗API颗粒、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包装瓶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六)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各类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18 |
| 4 | 信义汽车****公司 | 913********897862U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2023〕10号 | 你公司报来的《信义汽车****公司年产1000万片汽车玻璃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开发区**街道信义路2号。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备案(开管秘〔2020〕30号,项目代码:2211-340264-04 -02-487444****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信义汽车****公司年产1000万片汽车玻璃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原有厂房,对现有汽车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以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片汽车玻璃。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前挡、后档、门窗玻璃生产线丝印、洗网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天窗玻璃生产线丝印废气经水二级活性炭处理;粘接固化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丝印、洗网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粘接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玻璃切割清洗废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清洗槽渣、脱脂槽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 (五)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防。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29 |
| 5 | ******公司 | ****0200MA8NMCQ78H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承)〔2023〕11号 | 你公司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年产50台套汽车工业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备案(开管秘〔2022〕75号,项目代码:2208-340264 -04-01-149617。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0万元,****开发区****公司以东、太**路以西、康祥公司以北、万春路以南建设年产50台套汽车工业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研发办公楼等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设置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喷粉及固化、喷漆房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套智能输送设备、30套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设备。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16 |
| 6 | ******公司 | ****0221MA2UGU8P2F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 芜环行审〔2023〕12号 |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工艺废气应采取集气罩、密闭负压等方式高效收集,使用袋式除尘、水帘、催化燃烧、喷淋中和、静电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低氮燃烧等污染治理设施。铝合金熔化炉、锻压加热炉、热处理炉等工业炉窑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工业炉窑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足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铝渣处理废气、锻造脱模油雾废气、涂装线前处理酸雾废气、打磨废气、喷涂及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37822-2019)相关要求;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要求;铝灰综合利用项目颗粒物、氨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相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相关标准。各类废气须做到达标排放,并按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须分类收集,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废切削液、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28 |
| 7 | ******公司 | 913********794150A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承)〔2023〕13号 | 你公司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03-340203-04-01-698560)收悉。建设单位拟投资约18711.63万元,于芜****开发区新阳路与南经二路交叉口西南侧建设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本环评只仅对新阳路与南经二路交叉口西南侧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铣打机、数控车床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年产机加工各类汽车锻件842.2万件。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大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17 |
| 8 | 安****公司 | ****0200MA2MXA606M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承)〔2023〕17号 | 你公司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安****公司****基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9-340203-04-01-505748)收悉。建设单位拟投资71000万元,于**区珩琅山路以北,天井山路以南,华**路以东建****基地****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起重机、六轴机器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年产30万台动力电池系统。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30 |
| 9 | **伯特利****公司 | 913********816405A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芜环行审(承)〔2023〕21号 | 你公司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伯特利****公司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经安****区管委会发展部批准备案(**产发备〔2022〕4号,项目代码:2209-340262 -04-01-139425。建设单位拟投资50000万元,于**市**区皖江****产业集中区皖江大道西侧、和美**侧建设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场地内现有厂房,设置产品装配线、点胶机、焊接设备、清洗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大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3/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