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已经我局初步审定,现予公示。相邻单位及个人对此方案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许可。
投诉受理部门:建设工程管理股
联 系 电 话:****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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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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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