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会自然资拍〔2026〕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E-011 |
宗地总面积 |
1837.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街道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地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6米(檐口高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6BA0073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区位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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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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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商业用地 |
1837.33平方米 |
十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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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474万元 |
保证金 |
9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 备注 |
(一)建筑风貌:传统建筑风格,院落式民居,房屋采用木结构,青瓦屋面,栗色木门窗,灰白色外墙。 (二)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南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0 年)》的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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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到会****开发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到会****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6月24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6年6月24日15时30****政府****中心公共**交易大厅(**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进行。
七、出让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拍卖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地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根据**金达房****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金达土地评〔2026〕(估)字第186号),拟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E-0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拍价为474万元。
(四)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5万元。
(五)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及利息,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利息和相关税费。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七)竞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动工建设。
(八)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 1 年内开工建设,2 年内竣工。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会****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局四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969、138****6027、138****0608
开户单位:会****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9340
****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