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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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4 14: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4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1个工作日)承诺制项目。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高温线缆生产

建设地点

**市戴南镇刘纪村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pdf

项目基本

概况

2026年企业总投资602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新上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购置编织机、自动挤塑机、束线机、火花机、包装堆垛线、自动成线设备、变压器等国产设备,建设高温线缆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云母绝缘线缆5万米,硅橡胶高温线缆300万米聚四氟乙烯塑料线缆20万米, 聚氯乙烯塑料线缆50万米。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氯化氢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农田灌溉,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接****处理厂,远期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TN、TP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四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铜丝、废合金丝、废芯线边角料、废玻璃纤维丝、废云母带、废包装材料、废硅橡胶、废聚四氟乙烯塑料、废聚氯乙烯塑料、不合格品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外售;废硅树脂包装桶、硅树脂胶渣、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2026年6月4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承诺制审批)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4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不锈钢标准件扩建

建设地点

****园区

建设单位

******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2026年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锈钢标准件扩建项目,目前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拟购置冷镦机、滚丝机、滚光机、调直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对现有不锈钢标准件生产线进行扩建。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不锈钢标准件产能2万吨(扩建完成后实现全厂年生产标准件10万吨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油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油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外无组织油雾(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滚光、清洗****处理站预处理后,一同接管戴南循****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戴南循****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四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金属碎屑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油泥、污泥、废包装物、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与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2026年6月4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承诺制审批)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4日 反馈邮箱:****@163.com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