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可调总价合同。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按13.3.3.1项。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实际实施期间,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文件执行。其余计价条款分列如下:
预算编制:
(1)工程量计算依据:经审定的工程施工图以及其他与工程相关勘察等资料。
(2)工程计价依据:
①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定额规定计取。
③人工费调整系数按开工当月四****管理总站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执行。
④材料、工程设备按开工当月的《**工程造价信息》**市信息价调整,**地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包括设备),******区最新询价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先核价后采购的原则确认价格,依次采用**、**、**、**、**等邻近地区造价信息(运费另计);如果邻近地区信息价没有,在**地区进行核价,对比**市造价信息,以价格低的作为基准计取。
⑤规费按定额规定计取。
⑥销项增值税、综合附加税按定额规定计取。
⑦实际实施期间,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文件执行。
结算编制:
(1)工程量计算依据: 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签字确认的签证、隐蔽记录、影像记录、会议纪要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2)工程计价依据:
①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定额规定计取。
③人工费调整系数按施工期内四****管理总站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的算术平均值件执行。
④材料、工程设备基准价调整以开工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市信息价作为基准,与施工期间(开工令发出之日至提起竣工验收申请之日)《**工程造价信息》**市信息价中可调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价格的差值相比,计算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可调材料价格范围:混凝土、水泥及水泥制品、预拌砂浆、钢筋及钢材类制品、沥青及制品、砂、石、汽油、柴油、水、木材、砖、电线、电缆、桥架、油漆、涂料、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绿化、防水材料、模板等。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及调整方法: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小于5%(包括本数),执行基准价;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大于5%的,调整超过部分材料差价。**地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包括设备),******区最新询价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先核价后采购的原则确认价格,依次采用**、**、**、**、**等邻近地区造价信息(运费另计);如果邻近地区信息价没有,在**地区进行核价,对比**市造价信息,以价格低的作为基准计取。
⑤规费按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合承包人中施工企业资质的级别对应的取费类别计取。
⑥销项增值税、综合附加税按定额规定计取。
⑦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询价材料按工程费用中标折扣率同比例下浮。】
现招标文件更正为: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可调总价合同。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按13.3.3.1项。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实际实施期间,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文件执行。其余计价条款分列如下:
预算编制:
(1)工程量计算依据:经审定的工程施工图以及其他与工程相关勘察等资料。
(2)工程计价依据:
①《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B 10801-2024)、《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B 10811-2024)、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2024]28号“公布《铁路工程基本定额》等18项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及配套的相关文件。
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编制办法及定额规定计取。
③材料、工程设备按开工当月的《**工程造价信息》**市信息价调整,**地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包括设备),******区最新询价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先核价后采购的原则确认价格,依次采用**、**、**、**、**等邻近地区造价信息(运费另计);如果邻近地区信息价没有,在**地区进行核价,对比**市造价信息,以价格低的作为基准计取。
④销项增值税、综合附加税按编制办法及定额规定计取。
⑤实际实施期间,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文件执行。
结算编制:
(1)工程量计算依据: 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和经派驻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签字确认的签证、隐蔽记录、影像记录、会议纪要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2)工程计价依据:
①《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B 10801-2024)、《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B 10811-2024)、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2024]28号“公布《铁路工程基本定额》等18项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及配套的相关文件。
②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编制办法和定额规定计取。
③材料、工程设备基准价调整以开工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市信息价作为基准,与施工期间(开工令发出之日至提起竣工验收申请之日)《**工程造价信息》**市信息价中可调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价格的差值相比,计算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可调材料价格范围:混凝土、水泥及水泥制品、预拌砂浆、钢筋及钢材类制品、沥青及制品、砂、石、汽油、柴油、水、木材、砖、电线、电缆、桥架、油漆、涂料、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绿化、防水材料、模板等。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及调整方法: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小于5%(包括本数),执行基准价;材料风险涨跌幅度系数大于5%的,调整超过部分材料差价。**地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包括设备),******区最新询价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先核价后采购的原则确认价格,依次采用**、**、**、**、**等邻近地区造价信息(运费另计);如果邻近地区信息价没有,在**地区进行核价,对比**市造价信息,以价格低的作为基准计取。
④销项增值税、综合附加税按编制办法及定额规定计取。】
二、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