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连平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河源连平35千伏高莞、35千伏九连、110千伏文屋输变电工程)成果的公告

审批
广东-河源-连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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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综合政务、公告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6-03
名称: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35千伏高莞、35千伏九连、110千伏文屋输变电工程)成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04
主题词: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35千伏高莞、35千伏九连、110千伏文屋输变电工程)成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4

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保障****35千伏高莞输变电工程、****35千伏九连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文屋输变电工程三个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35千伏高莞、35千伏九连、110千伏文屋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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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1)****35千伏高莞输变电工程总用地椭球面积0.3015公顷(平面面积0.3015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0.3015公顷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35千伏九连输变电工程总用地椭球面积0.2362公顷(平面面积0.2362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中0.2362公顷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3)****110千伏文屋输变电工程总用地椭球面积0.8036公顷(平面面积0.8037公顷),其中0.2176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0.5860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及0.5860公顷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个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1种情形,即供电设施。三个项目的建设****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完善和优化**县的电网结构,增强区域电网供电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可靠性。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面积为1.1237公顷,共有3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WLS01位于高莞镇**村,WLS02位于内莞镇大水村,WLS03位于忠信镇水滣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落实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2064公顷,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不会对**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面积为1.123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高莞镇、内莞镇、忠信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237公顷,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1.1237公顷,**县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符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规定。

4.落实地块****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高莞镇、内莞镇、****政府****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pdf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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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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