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项目名称:****年产飞织鞋面1000万双、提花网布500万米、针织毛衣50万件、针织袜子10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15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森****公司
5.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飞织鞋面1000万双、提花网布500万米、针织毛衣50万件、针织袜子100万双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15号
(4)建设性质:**
(5)总投资:5000万元
(6)用地情况:租用建筑面积58474.65m2
(7)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飞织鞋面1000万双、提花网布500万米、针织毛衣50万件、针织袜子100万
(8)劳动定员:拟聘职工400人,均住厂。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由于本项目为租赁建筑,无新基建,因此本报告仅对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经济开发区安****处理厂或晋****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安****处理厂或晋****处理厂统一处理。****开发区安****处理厂或晋****处理厂出水执行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项目提花网布生产过程中激光工序产生的激光废气(以颗粒物计)和锅炉废气。
项目激光工序产生的激光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喷淋塔”装置(TA001)达标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废气经配套的净化设施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激光废气执行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锅炉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项目运营时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不合格品产生量4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废纱线产生量5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置;沉渣产生量1.61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