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关于2026年06月0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文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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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06月0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4 16:41:4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0万件玻璃加工新厂房建设投资项目

**省**市文**百丈漈镇**路6号

****

企业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现有厂址(外垟工业区A-17-A地块)西南侧工业地块的使用权(外垟工业区A-17-B地块),新增工业地块总占地面积2222m2,并于该地块实施“****年产120万件玻璃加工新厂房建设投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于外垟工业区A-17-B地块,**1栋生产车间,车间内拟布设开料机、清洗机、激光切割机、真空镀膜机等汽车后视镜生产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新增年产120万件汽车后视镜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②磨边废水、清洗废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反渗透浓水:定期回用于磨边工序和综合楼生活设施冲厕。

(2)大气防治措施

①玻璃粉尘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4)固废处理

工业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内设置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3586; 传真:0577-****9516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局

2026年06月0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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