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宝****公司年产5500吨热加工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项目位于永**闽宁镇,租用乡韵闽宁产业园3#厂房,项目主要购置分割机、包装机和速冻机等设备,设置调味品车间、速冻调制食品车间、卤煮车间等主体工程,年产1500t热加工熟肉制品、3000t速冻调制食品及1000t调味品。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46万元,占总投资的1.84%,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卤制及炒制车间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灶头天然气燃烧废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烧毛车间废气(主要为烧毛废气及所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破碎粉尘、配料废气、****处理站恶臭等。卤制及炒制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油烟静电处理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烧毛车间废气经低空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破碎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废气、车间异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封闭式设备,并定期投加除臭剂。油烟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24〕100号)的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处理厂。废水排放须同时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分割机和粉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门窗隔声、合理布局厂房以及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原料、肉制品、调味品(火锅底料)原料废渣、废油脂、调味品(火锅底料)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固废、废脱包包装材料(肉制品)、废RO膜、污泥)和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原料、肉制品、调味品(火锅底料)原料废渣、废油脂、调味品(火锅底料)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固废、废脱包包装材料(肉制品)交由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经营权的单位处理;废RO膜由厂家回收;污泥运****公司制肥;废紫外灯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2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一)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三同时”制度,建立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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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