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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7ET12B6H | 建设单位法人:杨光 |
| 谢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付冲路7号 |
| ****中心文体产业(一片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3-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体育场所)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720-E4720-体育场馆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主****王母湖西岸 |
| 经度:113.998900 纬度: 30.8967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2 |
| 孝环函〔2022〕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8000 |
| 5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7ET12B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恒坤****公司 |
| ****0902MA4882Q14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7MAC09HFC8Q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361ee040138a68c70b21aded68c4dbf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体育馆 8000座位,建筑面积为25480m2 游泳馆 1500座位,建筑面积为22050m2 | 实际建设情况:体育馆 8000座位,建筑面积为25480m2 游泳馆 1500座位,建筑面积为22050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场馆运行,分为日常运行阶段和比赛阶段,日常运行阶段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比赛阶段主要为比赛人员、观众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游泳馆泳池废水和锅炉运行产生的锅炉废水和锅炉废气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场馆运行,分为日常运行阶段和比赛阶段,日常运行阶段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比赛阶段主要为比赛人员、观众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游泳馆泳池废水和锅炉运行产生的锅炉废水和锅炉废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管理,通过场地酒水、设置围栏和防尘网、运输车辆和临时堆场加盖篷布、散落建设材料及土石及时清扫、土方及时回填、限制车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期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回用于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路段或施工场地施工时,严禁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若无法避免,需报当地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并告示周围群众。确保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用于项目内绿化、造景,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处置,建设单位负责督促。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工地的垃圾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锅炉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排烟竖井引致楼顶排放;锅炉废气通过8m排气筒直接排放,锅炉废气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游泳池排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游泳池采用逆流式循环水处理系统净化过滤后用于绿化灌溉;锅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设备用房采取封闭隔声降噪措施;车库出入口设计应考虑降噪功能;加强广场噪声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纯水制备过程废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管理,通过场地酒水、设置围栏和防尘网、运输车辆和临时堆场加盖篷布、散落建设材料及土石及时清扫、土方及时回填、限制车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期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回用于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路段或施工场地施工时,严禁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若无法避免,需报当地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并告示周围群众。确保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用于项目内绿化、造景,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处置,建设单位负责督促。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工地的垃圾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锅炉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排烟竖井引致地面排放;锅炉废气通过8m排气筒直接排放,锅炉废气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游泳池排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游泳池采用逆流式循环水处理系统净化过滤后用于绿化灌溉;锅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设备用房采取封闭隔声降噪措施;车库出入口设计应考虑降噪功能;加强广场噪声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纯水制备过程废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 |
| 实际建设过程中将车库汽车尾气引至地面绿化排放,绿化可吸收尾气,降低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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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逆流式循环水处理系统、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逆流式循环水处理系统、化粪池 | 已监测 |
| 1 | 排烟竖井、8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排烟竖井、8m排气筒 | 已监测无组织废气 |
| 1 | 封闭隔声降噪措施、加强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封闭隔声降噪措施、加强绿化 | 已监测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纯水制备过程废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纯水制备过程废树脂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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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