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至东部片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水厂至东部片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现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3)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085-****3719),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同时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人、监督人处进行审查核验。 (提交的凭证原件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修改为:“(3)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 0853-****3719),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由投标人自行留存备查,招标人、监督人可根据需要调取核验。(提交的凭证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标书代写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其他价格形式:初步设计完成并取得发改批复后,支付初步设计费金额为100万元;剩余初步设计费如后续申请到项目资金并继续实施,再进行支付,且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设计,据实结算设计费用。如申请不到资金项目不再实施的情况下,不予支付余下设计费的描述;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次澄清不影响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朱可峰
电话:180****35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70****广场C1B栋419室
项目负责人:苟明望、石玉圆、姜维
电话:0851-****9113
特此澄清!
2026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