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民航专业工程弱电系统升级改造(一标段)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全流程电子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民航专业工程弱电系统升级改造(一标段)施工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 民航局关于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5﹞6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民航发展基金45%,企业自筹55%,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首都国际机场。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T3C安检前置及旅客服务设施改造,T3D国内国际可转换改造,T3E旅客服务**补充,APM站台泊位改造,信息弱电改造和行李系统改造等。
2.3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安检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总工期:688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19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施工标段划分: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民航专业工程弱电系统升级改造施工共分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已竣工的4E级及以上国内运输机场的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6-06-04 17:00:00至 2026-06-09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等)。特别说明,将本公告第4.1款和第5.1款中的(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改为(包含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内容。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6-06-04 17:00:00至 2026-06-09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6-06-04 17:00:00至 2026-06-09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5 09:00:00,地点为 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mhpp格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备份文件递交至成****服务中心****中心(地址:******花园南路66号5楼)。 (电子版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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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管理局 联系方式:010-****0380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市**区五经路1号 | 地 址: | **市**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 |
| 邮 编: | / | 邮 编: | 100621 | |
| 联 系 人: | 刘工、宿工 | 联 系 人: | 黄晓霞、魏丽娟 | |
| 电 话: | 010-****8456 | 电 话: | 186****1802、158****5770 | |
| 传 真: | / | 传 真: | 010-****7600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空港支行 | |
| 帐 号: | / | 帐 号: |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 |
| 异议联系人: | 宿工 | 异议联系电话: | 010-****8456 |
日期:2026-06-04
重要提示:
1、全流程电子标适用的各类文件,申请/投标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2、拟参与该项目申请/投标单位,须访问“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ep.****.cn/),点击【CA办理】链接。电子标服务
3、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中输入以下地址:https://ebep.****.cn,选择【我是投标人】,输入CA密钥,点击【登录】。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