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采购项目被指排斥供应商,财政局中标结果无效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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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物馆“五馆联动”数字化应用项目采购被投诉“限制和排斥供应商”,****财政局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月2日,****政府采购网发布《星淼****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该公告显示,2026年4月9日,****财政局****博物馆“五馆联动”数字化应用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被投诉****旅游局****广电局)、华****公司。

投诉事项为:

1.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排斥供应商;

2.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限制质疑方式,违反供应商法定权利;

3.违反电子化采购“无纸化”原则,设置不合理的保函提交形式要求,不合理增加供应商负担;

4.无关人员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委员会独立评标原则;

5.多项技术参数限定特定技术路线,限制和排斥供应商;

6.招标文件中的多项技术参数,特定指向亮风台(HiScene)品牌;

7.未明确“类似项目”的认定标准,额外要求证明材料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8.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变相设置经营门槛,对中小企业构成歧视;

9.特殊名称的软件著作权,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指向特定供应商;

10.限定特定专业排斥其他相关专业人才,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11.指定“**网平台”宣发,排斥其他媒体平台,限制和歧视供应商;

12.主观分总体占比58%,评审因素未量化,****委员会过大自由裁量权。

****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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