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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医院医保移动支付营销**项目》(招标编号:****)变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五)到货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稳定运行三个月验收相关要求变更为:
甲方按照履约验收方案中相关条款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履约验收,以确定项目履约执行情况。采用项目整体验收的方式。软件系统验收标准为:系统功能满足能通过相应标准及网络安全保护标准。系统整体功能交付达到了全部要求,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医院****医院)认可,且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等交付物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甲方和****人民医院)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整体验收报告。乙方原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发部分(包括接口等)软件的版权(即著作权)归甲方、****人民医院)和乙方三方共有。乙方须保障甲方的使用权不受任何单位影响,如有问题,由乙方承担后果。
2.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前述内容已对应调整,具体详见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中心系统下载最新澄清文件,根据最新的澄清文件编写投标文件为投标的必备要件之一,若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导致不能正常投标,责任自担。标书代写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地址:**省**市**人民街10号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812-****049
电子邮箱:shimao_pzhsc@abchina.****.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女士、周女士
电话:199****4150
电子函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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