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4003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浮力材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受****的委托,拟对浮力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名称:浮力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概要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完成时限 |
1 | 浮力材料采购 | 2 | 套 | 360 | 见技术协议 |
说明 | 1.候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 ||||
四、候选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与审查方式
(一)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生产。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3.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武器装备专用高分子树脂材料及其制品(浮力材料)的科研、生产;
4.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武器装备专用高分子树脂材料及其制品、浮力材料类,承制性质包括科研/生产,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核查标准:****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①审计报告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提供附注;②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③****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核查标准: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相关凭证的,需出具证明】;
7.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核查标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供应商须接受JS代表室监管(提供承诺函)。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展。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六、申请理由: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5月18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8时00分(**时间),仅****一家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两家,一次采购失败。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6年5月27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8时00分(**时间),仅****一家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两家,二次采购失败。
本次采购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商务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35****8572
技术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1020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工、王工 联系电话:180****4042、029-****6330
电子信箱:****@chinaps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