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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5-441424-04-01-674184)初步设计概算。
二、工程建设地点:岐岭镇圩镇范围岐岭居委、北源村、荣贵村。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是上、下街道凿除混凝土路面并重新浇筑混凝土路面1034.10平方米,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2212.99平方米,**污水检查井77座,**雨水口50座,新铺设DN160、DN200、DN250、DN315 PVC排污管道分别为550米、440米、330米、220米。二是上、下街街口民巷凿除混凝土77.27平方米,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1129平方米,疏浚地下排污管沟约长800米;三是**街道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3590.07平方米,疏浚地下排污沟道等;四是皇二村道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1192.49平方米等;五是入镇府大街便桥拆除并**仿木护栏18米,**综合线缆桥架13米等;六是沿河景观堤新铺装透水砖地面约947.55平方米,**仿木护栏69.37米,**钢结构跨障便桥2座等;七是建设2米高混凝土挡土墙长约70米;八是建设Φ1600灌注桩37根;九是建设8.6米高重力式挡土墙长约75米等。
四、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我局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1)。
五、工程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经核定为802.88万元(见附件2),其中工程费用为712.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0.16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典型镇培育资金外,其余不足的资金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 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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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水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