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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详细规划》LC20-36地块优化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落实《自然**部关于规范高尔夫球场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号)、《关于转发提醒完善高尔夫球场处置方案等涉及自然**工作处置意见的函》(琼自然资函〔2026〕161号)文件要求,球场整体范围的用地性质应为商服用地,为非商服用地的应依法依规采取措施调整为商服用地。我局启动《****中心**详细规划》LC20-36地块详规优化调整工作。目前,已委托技术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优化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优化方案进行批前
一、优化调整内容
(一)优化用地位于**详规CM-LC-20单元的LC-20-36地块范围内。LC-20-36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功能主导用地,可兼容商业、附设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用地主导功能用地占比不低于50%。对LC-20-36地块编码进行优化调整,优化后的地块编码****、LC-20-36-2、LC-20-36-3,根据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高尔夫球场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代码为0904。总用地面积为25138平方米,占该居住主导功能用地的17.5%,对以居住主导功能用地占比不低于50%的比例不造成影响。
(二)优化后的LC-20-36-2和LC-20-36-3地块指标确定。
本次优化范围内为高尔夫球场用地,其建设内容主要为大面积的绿地和球道,用地规划指标可参考公共绿地执行,因此该项目指标仅按绿地率≥70%进行管控,其他指标不做管控。
二、公司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告:****政府网站http://chengmai.****.cn/);****公众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6580,电子邮件请发送到:****092869qq.com。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中心**详细规划》LC20-36地块优化方案 ****2026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