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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园区塔西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 |
| 主题词: | |||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园区塔西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8日,共15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园区塔西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区域性交通项目,已通过**县召开十六届13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同****园区管委会作为业主单位组织实施塔西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4.7377公顷(821亩)。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用地面积共0.8687公顷(约13.03亩),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本项目符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要求,在确保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置换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途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8687公顷(约13.03亩),共涉及6个调入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WTR01—WTR06,其中WTR01位于平陵街道晨光村,面积0.0692公顷;WTR02位于平陵街道平陵村、晨光村,面积0.1597公顷;WTR03位于平陵街道晨光村,面积0.190公顷;WTR04位于平陵街道晨光村,面积0.4854公顷;WTR05位于平陵街道晨光村、平陵村,面积0.0872公顷;WTR06位于平陵街道晨光村,面积0.0482公顷。共涉及2个调出地块,编号为WTC01—WTC02,面积0.8687公顷(约13.03亩),其中WTC01位于麻榨镇凤岗村,面积0.0846公顷;WTC02位于麻榨镇凤岗村,面积0.7841公顷。
根据航拍影像及实地踏勘,地块均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已在部或省备案的已批准建设用地、已批准填海项目、在批建设用地和填海项目,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本方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现状耕地0.0630公顷(约0.95亩),拟通过占补平衡方式保障**县耕地总量不减少。
(2)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本方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情况: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0.8687公顷(约13.03亩),规模均来源于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地块。
4.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
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的平陵街道、麻榨镇及其下辖的晨光村、平陵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kighg@longmen.****.cn(邮件标题请注明“****园区塔西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规模置换)”字样)
2.电话:075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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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