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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1527XD | 建设单位法人:肖** |
| 林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明集乡明王路中段北侧 |
| 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境内 |
| 经度:118.24747 纬度: 37.605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6 |
| 东环利分审〔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56 |
| 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1527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致合必拓****公司 |
| 913********519486N | 验收监测单位:**致合必拓****公司 |
| 913********519486N | 竣工时间:2026-02-09 |
| 2026-02-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10 |
| 2026-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hjbh/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部署149口井,其中包括83口侧钻油井、56口新钻油井、10口新钻注水井。**单井集油管线共3880m、单井注水管线共1300m,**3座40m3多功能罐(电加热)、36座40m3高架储油罐(电加热);****处理站****处理站1座;另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等工程。建成投产后,第一年产油量18.47×104t,第一年产液量38.15×104t,第一年注水量0.87×104m3。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实际部署了32口井,其中包括15口侧钻油井、10口新钻油井、3口新钻注水井、4口探井转生产井。**了Ф89×5mm单井集油管线1985m、DN50单井注水管线260m;**1座40m3多功能罐(电加热)、1座40m3高架储油罐(电加热);另外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等相关工程。本期工程部署了3口油井,均为侧钻井,钻井总进尺5024m,依托3座老井场,并配套安装了3台抽油机,同时配套建设了自控系统。 |
|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目的运营期主要是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依托)等主要流程。另外,还包括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目的运营期主要是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依托)等主要流程。另外,还包括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洒水降尘;使用合格品质燃油及施工机械,文明施工;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装车采用浸没式装车方式,加强作业废液站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重点控制区限制标准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厂界标准值要求。注汽****服务中心,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作业废****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输送至滨一联合站****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废弃卸油罐清洗废水全部进****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拉运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液依****处理站、郑411-P2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注汽锅炉排水由罐车拉运至郑411-P2集中拉油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处理站处理后废液全部输送****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管废水收集后依****处理站、郑411-P2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无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串层污染。运营期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管线的监测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尽量减少泄漏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贮存在井场的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施工期,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回收利用,****施工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压裂返排液经罐****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再管输至滨一联合站****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废弃卸油罐经清洗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至资产库。 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渣及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直接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暂存;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在危废临时暂存点,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闭井期,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中会产生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应集中清理收集,废弃管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废弃建****填埋场填埋处理;拆除采油设备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布局钻井现场;施工期、闭井期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有关规定。运行期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加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8.2217吨/年,总量替代指标来源****处理站大罐抽气改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一)1)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使用无毒焊条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2)选用了办理环保手续(环3)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为机械设备添加符合国Ⅵ标准的柴油,对设备和运输车辆定期进行了检修和维护;3)本期工程油井井口安装了套管气回收装置;单井拉油采取浸没式装车(鹤管口距罐底<200mm),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0.06mg/m3)要求; 4)注汽锅炉产排污归为中国****公司****公司****中心,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二)1)经调查,本期工程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由“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拉运进行进一步固液分离,分离的废****处理厂、中石大达新(**市**区)****公司综合利用处置,钻井现场未产生钻井废水; 2)经调查,本期工程施工作业废液通过罐车拉运****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用于注水开发,未外排 3)经调查,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最终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未外排;4)经调查,本期工程不涉及拆卸油罐,不产生废弃卸油罐清洗废水;5)经调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的移动环保厕所内,定期清运,未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6)本次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修井作业,采出水及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7)注汽锅炉产排污归为中国****公司****公司****中心,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8)本期工程不涉及闭井期,不产生清管废水。(三)本次验收调查期间尚未开展井下作业,实际运营中井下作业采用船型围堰,防止原油落地,对重点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层防渗措施,设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检查及维修,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本期工程钻井时使用无毒无害的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四)1)经调查,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暂存于施工场地内临时垃圾桶中,后由施工单位统一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遗留,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2)本期工程钻井施工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均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了管理,本期工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的钻井固废已由钻井施工单位委托****、******公司处置,处置后的泥饼交由**惠泰****公司、**中****公司综合利用。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无钻井固废遗留;3)经调查,施工废料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4)本期工程不涉及压裂作业,未产生压裂返排液;5)本期工程不涉及拆卸油罐;6)本期工程井下作业采用船型围堰防止原油落地污染土壤、地下水,井下作业收集后的落地油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理。本次调试生产期间暂未产生落地油;7)本期工程正常运营时,地下泥砂会随采出液一起返至地上,并随采出液进入集输系统,在采出液及采出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油田生产活动中会产生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等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理。本次调试期间暂未产生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等危险废物;8)本期工程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WZZ32-1危废临时暂存点,最终委托******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9)本期工程目前不涉及闭井期,不产生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五)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选择了低噪声设备,采用网电钻机、网电通井机,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均避免了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了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了噪声控制措施,避免了夜间施工,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六)项目一期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6855t/a,本期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536t/a,整体工程排放量为1.2215t/a,排放满足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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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81 | 0 | 0 | 0 | 0 | 2.981 | 0 | / |
| 0.148 | 0 | 0 | 0 | 0 | 0.148 | 0 | / |
| 27.5994 | 0.536 | 8.2217 | 0 | 0 | 28.135 | 0.536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本期工程油井原油集输、处理、拉运流程均采用了密闭措施,油井均安装了油套连通装置,并加强输油管线的巡检,定期检修阀门,确保接口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极大的减少了烃类气体无组织排放 | 本期工程监测的3个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1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0.06mg/m3)。 |
| 1 | 低噪声设备、网电钻机、网电通井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施工期间避开了夜间施工,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网电钻机、网电通井机,有效降低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本期工程油井抽油机采取了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井下作业采用网电通井机等措施,能够有效降低采油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期工程井场的厂界噪声昼间在47.6~57.5dB(A),夜间在45.0~49.2dB(A),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贮存在井场的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施工期,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回收利用,****施工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压裂返排液经罐****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再管输至滨一联合站****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废弃卸油罐经清洗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至资产库。 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渣及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直接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暂存;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在危废临时暂存点,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闭井期,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中会产生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应集中清理收集,废弃管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废弃建****填埋场填埋处理;拆除采油设备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1)经调查,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暂存于施工场地内临时垃圾桶中,后由施工单位统一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遗留,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本期工程钻井施工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均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了管理,本期工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的钻井固废已由钻井施工单位委托****、******公司处置,处置后的泥饼交由**惠泰****公司、**中****公司综合利用。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无钻井固废遗留; 3)经调查,施工废料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 4)本期工程不涉及压裂作业,未产生压裂返排液; 5)本期工程不涉及拆卸油罐; 6)本期工程井下作业采用船型围堰防止原油落地污染土壤、地下水,井下作业收集后的落地油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理。本次调试生产期间暂未产生落地油; 7)本期工程正常运营时,地下泥砂会随采出液一起返至地上,并随采出液进入集输系统,在采出液及采出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油田生产活动中会产生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等随产随清,委托**海瀛****公司无害化处理。本次调试期间暂未产生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等危险废物; 8)本期工程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WZZ32-1危废临时暂存点,最终委托******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9)本期工程目前不涉及闭井期,不产生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及运营期未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在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中已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了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了占地的面积。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恢复。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配套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应急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一旦发生事故,落实应急环境监测计划。 | 未发生井喷、管道破裂等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已完成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已加强管线加强防腐。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污染事故 |
| ****公司部分油井采用注汽开发,目前注汽委托第三方注汽技术服务中 心进行作业,现有 2 台 11.2t/h 活动注汽锅炉,****中心孤岛项目部 管理,其环评包含在《中国****公司****公司 2015-2017 年 孤岛老区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5]188 号)中,已完 成自主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工程采用注汽开发,依托中国****公司****公司****中心注汽锅炉,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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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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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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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及运营期未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在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中已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了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了占地的面积。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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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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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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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