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品生产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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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区)采伟路8号5号(房本地址为育祥街7号院5号)1层101内模具车间
公示时间:2026-06-04至2026-06-10
受理时间:2026-05-28
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购置设备,搭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品生产线,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品的生产,包括新能源汽车内外饰注塑件及总成产品。达产后,年生产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品1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注塑、开模取件、烫印和模具维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由供货厂商回收或外售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更换后即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5-28至2026-06-03****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36****8944
环评单位名称:**京瑞****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天兴镇****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AK01P672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