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九龙坡分公司2026-2027年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答疑补遗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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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6-2027年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该资质要求设置不合理,属于增设投标门槛、变相限制潜在合格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的情形。 二、质疑事实与理由 1.本项目服务****公司职工食堂,****公司内部员工提供就餐服务,不对外经营、不对外销售食品,不属于市场化食品经营场景,无经营性食品经营许可的适用场景与监管需求。同时,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8号)第四条、第十五条及官方权威释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主体为产权单位(本****公司)。 2.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服务模式,本项目食材采购、食材质量把控工****公司全权负责。投标方仅提供餐饮加工、食堂日常就餐配套人工服务,不涉及食材采购、食品经营销售等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核心经营环节,不承担食品经营主体的责任,无需对应经营许可资质。 3.2026年3月19日,****公司****公司2026-2029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模式、服务性质与本次**坡烟草项目高度一致,同样为食堂服务外包,不涉及食材采购及食品加工经营,该项目招标文件未设置《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资格要求。 三、质疑请求 1.恳请贵司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格条款设置合理性; 2.恳请贵司删除或调整该项资质要求,取消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限制,放宽投标准入条件,保障各类优质潜在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公平参与本次投标的权利。我司始终秉持诚信合规、积极配合的态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针对本次提出的质疑请求,望贵司予以理解。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规定(即:“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已完成证照整合的,可提供载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对应二维码查询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问题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硬性要求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我方认为该条款属于不合理限制竞争、设置歧视性资格门槛,****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恳请予以修改、更正。 事实与理由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合法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经营者三类,均为国家认可的有效经营资质,均可依法开展食堂供餐、食堂托管运营服务。 本项目为常规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履约核心要求为企业具备合法食品经营资质、成熟食堂运营管理能力及食品安全管控能力。法律法规从未强制要求食堂外包服务商资质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招标文件刻意限定单一业态,无项目实际履约必要性,直接排斥持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合规资质的合法供应商,人为缩小投标竞争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界定说明 本项目招标单位所属内部食堂,由招标单位依法独立办理、持有本单位专属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仅适用于招标单位食堂现场经营使用,为食堂合规运营的唯一有效资质凭证。 投标单位自身办理、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投标单位主体名下的经营资质,仅可用于投标单位自有经营场地及合规经营项目,不得直接挂靠、挂牌、套用至本招标单位食堂现场使用,不具备本项目食堂现场的合规经营效力。 本项目食堂所有食品经营合规资质要求,均以招标单位专属食品经营许可证为核心依据,投标单位不得以自身原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替代招标单位资质、作为本项目食堂现场合规运营凭证,投标单位进场服务期间,需严格依托招标单位合规资质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严格遵守市场监管部门及招标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不得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明确,采购文件存在限制公平竞争、违规设置资格条件的,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纠正。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次业态限定条款与本食堂外包项目履约无必然关联,属于违规增设准入门槛,应当予以废止修改。 质疑请求 1.依法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属于限制公平竞争条款; 2.删除或修改上述限制性条款,取消单一业态限定,允许所有持有合法有效、适配本项目食堂供餐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依法发布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并在法定时限内出具书面质疑答复。标书代写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规定(即:“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已完成证照整合的,可提供载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对应二维码查询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二、补遗部分

取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规定(即:“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已完成证照整合的,可提供载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对应二维码查询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注:本答疑补遗公告(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本答疑补遗公告(一)内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公告内容各投标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外网自行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4
答疑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九龙坡分公司2026-2027年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答疑补遗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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