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1/2/3/4/K9663/K9664、7531/2次站外供餐(送温暖慰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集团****客运段7511/2/3/4/K9663/K9664、7531/2次站外供餐(送温暖慰问)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保证金(元) | 供应商 | 备注 |
| BJ-01 | **站站供餐 | 包 | 1 | 38.00000 | 7000 | **** | |
| BJ-02 | **站外供餐 | 包 | 1 | 26.00000 | 5000 | 李胡九块九小炒店**湾店 |
四、单一来源采购事项
**客运段7511/2/3/4/K9663/K9664、7531/2次站外供餐(送温暖慰问)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公司3月13日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无供应商报名,于4月8日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无供应商报名,故流标。5月8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包**站外供餐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第二包**站外供餐只有**区李胡九块九小炒店**湾店1家供应商报名。为确保采购依法合规,根据《****公司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实施细则》(兰铁物资〔2024〕100号),****客运段集体决策,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第一包**站外供餐是****、第二包李胡九块九小炒店**湾店。
五、公示期: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9日 18:00时。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0951-****091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 系 人:朵工
电 话: 0931-****073
0931-****261
0931-****407
电子邮件:****@163.com
七、采购公示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澄清、异议受理:仲工电话:0931-****020邮箱:****@163.com
****异议受理须知: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九、监督电话
**信达****公司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0931-****168 路电071-26168
****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