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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检查总站****制氧站、净化水设备运维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1-1-1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中华人民******检查总站****制氧站、净化水设备运维项目 | ****机关及各基层所、站、队提供制氧站、净化水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有效保障民警吸氧和用水需求。 | ①乙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该项目联系人,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在服务期间能够保持沟通顺畅,反馈问题和意见;对反馈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决。(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 ②严格按照合同及响应文件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确保售后服务质量。 ③建立售后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估改进,确保售后服务的持续提升。 | 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 1 年。 | (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日内对所有设备完成一次大型巡检(根据合同附件清单,更换所有老化损坏零部件,排除设备存在的所有故障和损害),使其达到正常工作运行状态。 (3)第一次大型巡检工作完成后,服务期****设备厂家推荐的保养时间节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主要为更换达到使用时限的一次消耗性组件以及更换润滑油、空滤、油滤等,详见附件)。 (4)服务期内其余时间,若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保需求,乙方必须提供维保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后,为快速恢复设备运行,乙方应首先****维修处理。若电话沟通无法解决的,乙方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在到场后7天内解决问题,维保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故障是由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维保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诺以不高于**市市场行情价向甲方收取费用)。 (5)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及凭证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延迟支付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履约期间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依据违约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款项,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威(采购人代表)、韦恩喜、王伟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的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自治区**市三湘大道
联系方式:曹警官 0893-****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雅达幸福家园小区21栋1单元 702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3****2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