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4年7月21日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从事金银铜铁铅锌、多金属矿石的采选及销售。企****政府所在地海流图镇东南100km,行政区划隶属于**石哈河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8′12″-109°43′57″,北纬:41°18′31″-41°25′31″。根据**龙旺****公司编写的《**自治区**石哈河**银多金属矿补充勘探报告》,石哈河**低品位矿石量为1491.67万t。**石哈河**银多金属矿日处理矿石5000吨选厂项目从建成一直到目前为止一直未投入运行;******石哈河**银金铅锌矿项目Ⅰ采区已采掘完毕,目前处于Ⅱ采区基建期;**石哈河**银多金属矿日处理低品位银矿石500吨堆浸选矿项目已堆至设计标高,2024年10月,完成扩建项目(******石哈河**银金铅锌矿项目)的防渗层结构建设,主要矿石来源为历史遗留31个浸堆和Ⅱ采区基建期产生的低品位银矿石。扩建后堆浸场总占地面积为313990.67m2,主要产品为银泥,年产量约为36.82t。
根据2026年5月15日******委员会、****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6]514号),****被列为**自治区2026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本企业被列为强审原因为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柴油和氰化钠的使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所以柴油、氰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被列入强审。本企业各级领导深刻认识到在本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物耗,减轻污染,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层通过清洁生产学习和培训,更加认识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性。
本次清洁生产为企业第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委托****进行审核,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能源利用、污染物产排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筛选了技术、经济、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就是**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