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宏晨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工程改造项目

审批
辽宁-沈阳-辽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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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4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工程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基地A园黄海路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580.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东国
联系人 刘鑫旺 联系电话 135****4750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A1生产车间土工布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上料、开松、给棉、梳理、铺网、针刺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现有治理措施布袋除尘器本次换新,颗粒物经现有集气罩收集,经新换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A1生产车间复合土工膜生产线中上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现有治理措施为一级活性炭吸附,本次新增1个活性炭箱,治理措施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经现有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A2生产车间土工膜生产线加热挤出、吹膜/淋膜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现有治理措施为一级活性炭吸附,本次新增1个活性炭箱,治理措施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经现有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A2生产车间复合土工膜生产线中上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现有治理措施为一级活性炭吸附,本次新增1个活性炭箱,治理措施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经现有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A1生产车间土工布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上料、开松、给棉、梳理、铺网、针刺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A1生产车间复合土工膜生产线中上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取集气罩收集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A2生产车间土工膜生产线加热挤出、吹膜/淋膜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取集气罩收集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A2生产车间复合土工膜生产线中上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取集气罩收集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除尘灰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清运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承诺:**** 陈东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东国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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