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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40490D | 建设单位法人:黄宏辉 |
| 陈英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珠****开发区 |
| **市高新区金瑞一路1118号 |
| 普****基地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1-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珠****开发区 金瑞一路1118号 |
| 经度:113.499952 纬度: 22.3753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2 |
| 珠环建〔2024〕2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40490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00MA5225A49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6-03-27 |
| 2026-04-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5768 |
| **(迁建)、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内窥镜300万条,含配套的图像处理器含配套图像处理器2万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内窥镜150万条,含配套的图像处理器含配套图像处理器1万台/年。 |
| 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内窥镜工艺: 激光切割→物料清洁→手柄组装→封合→包装→灭菌→解析→仓储→出库 图像处理器生产工艺: 组装→老化→安装测试→仓储→打包出货 编制管: 烘干→混料→挤出→编制→挤出 注塑件: 烘干→混料→注塑 | 实际建设情况:内窥镜工艺: 激光切割→物料清洁→手柄组装→封合→包装→灭菌→解析→仓储→出库 图像处理器生产工艺: 组装→老化→安装测试→仓储→打包出货 编制管: 烘干→混料→挤出→编制→挤出 注塑件: 烘干→混料→注塑 |
| ABS注塑件改为外购,少量ABS塑胶件变更为PP注塑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本项目灭菌、解析、实验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实验工序氯化氢、氨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注塑、挤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氯乙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氨、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改扩建)。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纯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本项目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灭菌废气经一套四级磷酸溶液喷淋塔处理,解析废气经一套一级磷酸溶液喷淋塔处理,解析废气和灭菌废气处理以后汇合至一根49米排气筒排放;实验产生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引至室外排放;挤出车间内注塑废气、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根48米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烟尘废气无组织排放;组装废气通过移动烟尘处理设施和移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微生物实验产生的生物气溶胶通过生物安全柜HEPA高****实验室通风排放。 (三)本项目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消声、墙体隔声等方式来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分类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位于厂房内部,已落实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均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 1.解析废气经二级磷酸溶液喷淋变更为一级磷酸溶液喷淋 2、少量注塑件调整至挤出车间生产,挤出车间增加少量注塑废气和挤出废气一起进入同一套处理设施处理排放。 本阶段注塑车间未建设,不生产ABS塑胶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成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起了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地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将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纳入日常环保管理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0715 | 0 | 0 | 0 | 3.071 | 3.071 | |
| 0 | 5.922 | 0 | 0 | 0 | 5.922 | 5.922 | |
| 0 | 0.59 | 0 | 0 | 0 | 0.59 | 0.5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803.1956 | 0 | 0 | 0 | 2803.196 | 2803.19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52 | 0 | 0 | 0 | 0.252 | 0.252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1套混凝沉淀+斜管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废水处理前后各一个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灭菌、解析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灭菌废气配套四级磷酸溶液喷淋,解析废气配套一级磷酸溶液喷淋,处理后灭菌和解析废气汇合至49米高空排放 | 灭菌、解析废气排放口设置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2 | 挤出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挤出、注塑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挤出车间产生的注塑和挤出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48米 | 废气处理前后各一个监测点,监测2天,臭气浓度每天监测4次,非甲烷总烃、氨、氯化氢、氯乙烯每天监测3次 | |
| 3 | 移动烟尘处理器 |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焊接组装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通过移动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上下风向共4个监测点,监测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4 | 移动有机废气净化器 |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 | 浸泡擦拭废气通过移动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区内布3个监测点监测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消声、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采用基础减震和消声措施 | 东南、西南、西北厂界各一个点,每天昼、夜各一次,监测2天 |
| 1 | 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分类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位于厂房内部,已落实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均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 1 | 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本项目已建成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起了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地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将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纳入日常环保管理中。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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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