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春晓园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春晓园区厨房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叁佰肆拾伍元整(¥233345.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谈判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5项。
六、凡愿意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内至****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时间),逾期或未获取谈判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注: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
七、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 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1日下午18:00时截止。
八、谈判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30时(**时间)
九、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1层标书代写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发布于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阳光北路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0595-****114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1层-2层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50********05252827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8107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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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