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比选第140届、141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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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开展第140届、141届广交会**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广交会**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第140届、141届广交会**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1.参展组织管理。(1)广泛发动并协助组织企业展位申请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展位;(2)按照实际需求,对**市交易团部分申请参展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核实,了解企业情况及诉求,做好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3)做好参展企业资料收集、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协助交易团做好展位分配工作;(4)组织境内采购商参加广交会;(5)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市交易团及相关人员各类参展证件(包括工作证、参展商证、筹展撤展人员证、车辆证、参展代表证等)的办理工作,包括证件资料的收集和申报、证件领取和发放,以及证件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6)制作第140届、141届广交会企业须知等相关资料。

2.驻会相关工作。(1)展会期间,需派出至少4名人员提前前往**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并常驻****办公室协助现场工作;(2)协助**市交易团对所属展位开展检查工作;(3)配合落实大会各类通知传达、报送相关事宜,对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现象及时协助交易团督促整改;(4)保障交易团参展企业参展参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租赁保障车辆。

3.活动组织。每届广交会开展企业供需对接、培训等相关会议或活动不少于4场,其中,包含组织举办1场供需对接活动,积极链接全球优质**,搭建双向沟通、深度**的国际化交流平台,邀请境内外采购商与**企业代表参与交流对接,要求参加的境内外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采购企业不少于10家。

4.一线的信息采编及宣传推广。围绕第140届、141届广交会**市交易团参展成果、活动成效或典型案例等主题,撰写宣传图文、拍摄制作专业化宣传视频等宣传产品每届不少于4个,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助力“蓉品蓉企”增加曝光度,帮助“**造”企业抓订单拓市场。

5.企业参展费用代收代付。****贸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遵循组展工作要求,规范、及时做好参展企业相关费用的收付、核算工作,并做好代收代付资金的转入转出。

6.统计及总结。协助开展参展企业广交会期间外贸订单情况摸底调研,并协助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总结等工作。

7.后勤保障工作。提供驻会现场办公必备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路由器等。

8.其他事宜。****贸易中心,做好广交会各项协调工作;协助做好交易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服务地点:**市/**市。

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第140届广交会结束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第141届广交会结束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若成交人延迟开票或开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履约验收:

①履约验收主体:****;

②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成交人提交验收资料及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专家评审会;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⑦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经费预算及测算标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万元人民币(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来源为****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五、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或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四)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整体报价及费用明细;

(六)项目比选说明书(单位基本情况、业务介绍、成功案例、相关类似业绩证明及人员资质证明等);

(七)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资金监管、活动方案、企业走访方案等内容);

(八)驻会人员保障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九)比选承诺书:本单位自愿接受《****关于公开比选第140届、141届广交会**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项目的公告》有关要求,参与比选工作,并保证所填事项及所提交资料均全部真实、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十)比选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701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于比选开始前30分钟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书面向****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8-****3644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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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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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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