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平衡功能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 |
****平衡功能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
550000.00 |
55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项目地点:****;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平衡功能诊断系统(包含眼震视图、甩头试验、双温试验、目镜)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产品15日历天,进口产品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 营业执照 复印件或扫描件;****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7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8供应商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9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方式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项目简称),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18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郑东新区**南路与创业路****中心**16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6月18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郑东新区**南路与创业路****中心**16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9.执行《****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0.中标服务费: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 的70%的基础上下浮25%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371-****7770
联系地址:**市**镇**大道中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南路与****中心**16楼
联系人:乔灿、贺献伟
联系方式:0371-****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灿、贺献伟
联系方式:0371-****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