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 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 民**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可再生塑料颗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可再生塑料颗料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工业园区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南****公司厂房,**可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线,设计年生产加工能力12万吨,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安装环保设备。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工业园区**大道一段18号
联 系 人:吴总
联系电话:0817-****080
邮 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蓉成启业****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科园南路69号金蓉大厦2楼213室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28-****3629
邮 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 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 民**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0年01月13日—2020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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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3